近日,上海市檔案局根據《上海市檔案條例》和國家檔案局《電子檔案移交與接收辦法》,印發(fā)了《上海市電子檔案移交和接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電子檔案移交與接收工作進行規(guī)范,以確保電子檔案真實完整、安全可靠、長期可用。 《辦法》遵循了國家基本要求,結合上海實際和當前信息化發(fā)展現狀,一是進一步明確《辦法》的時效性,對于電子檔案的定義引用了國家檔案局最新發(fā)布的檔案行業(yè)標準的表述;二是進一步明確了涉密電子檔案的移交與接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保密安全的要求和時間;三是進一步明確電子檔案的接收范圍、移交類型、移交格式和存儲結構方面的細化要求;四是在電子檔案的整理編目、移交方式的選擇和離線移交的基本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補充;五是進一步明確電子檔案真實、完整、可用和安全方面檢驗的技術標準;六是補充了部分交接單據,如《電子檔案目錄》和《進館電子檔案存儲載體標簽(樣張)》等,使檔案館與立檔單位雙方的電子檔案交接工作更為規(guī)范、有序和具體!掇k法》分總則、電子檔案的移交、電子檔案的接收、附則4部分,共26條,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安徽檔案寄存費 安徽檔案整理費 安徽檔案服務外包公司 合肥檔案托管 安徽檔案信息化數字化 |